中国古代的市场经济——重新认识中国历史之一

重新认识中国历史

韩德强

2004年7月5日

 

如果给中国古代历史选定一些关键词,一般人可能会想到:封建社会,封建地主,小农经济,专制,中央集权,腐败,吃人,人身依附,禁锢,愚民政策,愚昧,停滞,落后,保守僵化,缺乏创新,服从,假道学,王朝周期性崩溃,农民起义,士农工商,重农抑商,阻碍资本主义发展,闭关锁国,盲目自大等等。相反,西方社会则是工业社会,民主,法制,文明,独立,自由,平等,进步,创新,个性解放,资本主义,资产阶级,无产阶级革命,开放,持久稳定,联邦,廉洁高效。“孰优孰劣,清清楚楚!”

这种东西方黑白分明的对比,自鸦片战争以来逐渐成为中国学界、政界、工商界的主流舆论,甚至成为国人的常识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,尽管从政治上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,但在思想意识上,则仍然自觉低人一等。建国后多次知识分子挑战政权,要求走西方化的道路的运动,其信心正来源于此。1978年以后,中国社会各界几乎都默认西方化的政策选择,其依据也正在于此。

作为80年代睁开眼睛四处张望的新一代,我当然也接受了这份黑白鲜明的东西方对比图景。但是,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展开,随着对市场经济理解的加深,随着新史料的出现和旧史料的重新解读,我逐渐认识到一个全新的中国古代史,并进而对近现代中国历史有了新的理解。为激发更多的讨论,现不避粗陋,概述如下。

一、     中国古代的市场经济

如果《管子》有史料价值,则中国自夏朝起即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。据《管子》记载,夏朝有一次连续五年大水,贫民不得不卖子求生。禹王用历山的金铸货币,将孩子从高利贷者手中赎回。商朝有一次连续七年大旱,汤王用庄山的金铸币,赎回被贫穷的父母卖掉的孩子。这说明,私有制已经确立,劳动力或人已经成为商品交换的对象,货币已经出现。私有财产已经“神圣不可侵犯”,以至君王都不能改变交易。

到春秋战国时期,各国的商业网已经形成。《管子》的说法是,“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,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。” (《管子·轻重甲》)即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,市场越大,则大商人的资产越多。管仲为齐桓公作首相,垄断盐铁批发生意,建立国家粮库,用国家商业挤压私人商业,形成一种计划和市场相结合、垄断和竞争相结合、国营和私营相结合的经济体制,使齐国经济发展,国库充实,能够成为春秋五霸。这一时期最著名的商人有,前越国大臣、后下海经商的范蠡,被后人称为商人的鼻祖陶朱公(《史记·越王句践世家第十一》);用12头牛犒劳秦军、通报军情的郑国商人弦高(《史记·秦本纪》);赵国阳翟富商吕不韦。(《史记·吕不韦列传第二十五》)

秦统一六国后,随即统一度量衡、货币和文字,建立宽达25丈的驰道和直道,修建灵渠,沟通长江和珠江水系,为全国范围的物资运输和交换奠定了制度和物质基础。当然,秦始皇“尚农除末”,商业不发达。但是,汉高祖平定天下后,秦奠定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和物质基础得到了有效利用,市场迅速发展起来。汉朝吸取秦的教训,轻敛薄赋,只收6.67%的农业税,客观上只能支撑一个宰相坐牛车的小政府。在对待商业的态度上,汉初崇尚黄老哲学,放任无为,不抑兼并,相当于现今的“新自由主义”政策,结果,市场活动强烈,土地迅速集中到少数大地主手中,“富者田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”。大地主避税能力强,国家税收进一步减少,迫使晁错提出“纳粟拜爵”政策。到汉武帝时期,大地主们都有了爵位,但国家粮库又空了,边境又告急,不得已,只好征收6%的财产税。如果富人们隐瞒税收,一经告发,则财产一半给告发者,另一半收归国库。一时间,“杨可告缗遍天下,中家以上大抵遇害”。

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段极其重要的经历。从西汉初期放任自由的经济政策,一转到西汉中期的杀商政策,统治者懂得了,商人具有积聚社会财富的强大力量,必须“重农抑商”,才能平衡商人和农民的利益。从此,历届政府都将重农抑商作为基本国策。

这里必须作一些说明。在这里,我将大商人和大地主都看作是商人,是“重农抑商”的对象。为什么?市场经济的前提是产权私有,存在分工和交换,而土地和劳动力则是最大宗的资产。当土地和劳动力都可以任意买卖时,说明市场交换的范围已经从生活资料深入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,形成了生产要素市场。能够购买、拥有和经营生产要素的,则是大商人。至于说这种生产要素是工厂,还是土地,还是劳动力,从市场经济的眼光看,则并不重要。事实上,重农抑商政策的重要内容就是抑制土地兼并,即抑制生产要素向大地主手里集中。可见,重农者,重视实际从事生产的农民和农业,抑商者,既抑制城市商业流通,亦抑制农村土地兼并。其实,做丝绸、粮食、皮毛生意的大商人,本身亦可能是田连阡陌的大地主,反之亦然。这正如在现代社会中,零售商、批发商和生产商之间可以相互转换,甚至合为一体。布罗代尔证明,在西方社会中,最顶层的大资本家从来就不会专营一业,而是什么产业利润高、风险低,资本就流向什么产业,兼营生产、流通、金融、土地。布罗代尔甚至揭露,现代西方的大资本家,正如古代中国的大资本家一样,从来就是依靠垄断地位发财,从来就是与国家政权相互倚重、勾结的。

在古代经济思想中,重农抑商等价于“重本抑末”。“本”是生产,“末”是流通。事实上,重生产而抑流通,“重本抑末”或“重农抑商”,这是任何市场经济体制都必须采用的政策。市场鼓励创新,能够促进生产技术的改进,商品的丰富,大型组织的形成,资产阶级的强大,但同时则“强者愈强、弱者愈弱”,促使社会两极分化,进而发生动荡。怎样才能保留市场的创新性和丰富性,又抑制市场的两极分化特性呢?这就必须“重农抑商”。欧美国家的高额累进所得税、遗产税、赠与税,以及相应的失业救济、养老金等福利措施,工会集体讨价还价制度,客观上就是在抑制商人成长的速度,保护生产者的利益,抑制两极分化的程度,因此,实际上是“重农抑商”、“重本抑末”。当然,似乎“重产抑商”的提法更直观一些。此外,还有战后德国、日本企业高速成长的秘密武器,加速折旧政策,也是一种“重农抑商”措施。加速折旧后,企业可分配利润大幅降低,但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却异常充裕,这难道不是“重农抑商”、“重本抑末”吗?

孙中山先生早年考察欧美,发现欧美社会虽然强大,但两极分化极其严重,劳动人民终年当牛作马,生活朝不保夕,设想未来的中国社会应该是三民主义。其中,民生主义的要害在于节制资本。这是富有远见和哲理的政策。节制资本不是消灭资本,也不是放纵资本。这正如重农抑商,不是消灭商人,也不是放纵商人。

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和放任自由的长期争论,其实等价于西方经济学中国家干预与放任自由的长期争论,其前提都是市场经济。争论之所以是长期的,因为推动争论的社会机制和动力是长期的。受益于市场的大商人总是主张放任自由,而受害于市场的生产者,农民和工人,则总是主张国家干预。